塞浦路斯移民政策最初是以1972年颁布的移民法为蓝本制定。2009年2月18日,部长理事会决议通过了塞浦路斯购房移民政策。2012年8月,塞浦路斯政府推出新的立法,根据外国人和移民法第105章,第6(2)条规定,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可获得塞浦路斯的无限期居留许可证,购买30万欧元房产全家可以获得塞浦路斯永居。
塞浦路斯移民政策2021年又发布了利好:
1. 取消在塞浦路斯银行的开户及定存3万欧要求
2. 新增投资方式:
1)投资30万欧于非住宅类房产,如商店、酒店,可为新房或二次销售的物业
2)购价值30万欧的塞浦路斯公司股份,该公司需为实体经营并雇佣至少5名员工
3)投资30万欧于塞浦路斯投资机构的集体投资基金(AIF,AIFLNP,RAIF类型)